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6-010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42,881,423.41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58,787.76元,合计343,440,211.17元。本次募集资金置
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06号)》同意注册,江苏苏盐井神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3,410,404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10.38元,共募集人民币1,799,999,993.52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不
含 增 值 税 金 额 ) 人 民 币 5,754,159.48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到 账 事 项 进 行 了 审 验 , 并 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 出 具 了 《 验 资 报 告 》
(XYZH/2026NJAA3B0010)。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将实际收到的募集
资金1,795,729,993.54元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发布的《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签署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说明书》,本公司计划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资金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金额(调整前) 金额(调整后)
合计 188,912.00 180,000.00 179,424.58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794,245,834.04 元,少
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1,800,000,000.00 元。因此,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项。自 2025 年 4 月 29 日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止,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342,881,423.41 元,本次拟用募集
资金置换金额为 342,881,423.41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先已支付自筹资金 本次置换金额
合计 342,881,423.41 342,881,423.41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 5,754,159.48 元(不含税),其中以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支 付 的 发 行 费 用 558,787.76 元 ( 不 含 税 ), 其 余 发 行 费 用
单位:元
序
费用类别 发行费用金额 预先已支付自筹资金 本次置换金额
号
合计 5,754,159.48 558,787.76 558,787.76
综上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金额为343,440,211.17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
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43,440,211.17元。本议案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规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
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XYZH/2026NJAA3B0013),认为:苏盐井神编制的《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的规定,在所
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苏盐井神自2025年4月29日至2026年2月28日止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