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合作经营协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0 1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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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6-020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经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
全资子公司徐州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钛白”),
拟以现有生产线与江苏中研创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研创星”)开展租赁经营合作事宜,合作期三年,合作期内净利润
为正时双方按约定比例分配利润,净利润为负时由中研创星独自承
担所有成本和损失等。双方将签订《租赁经营合作协议》(以下简
称“合作协议”)。
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经营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徐州
钛白与中研创星签订《租赁经营合作协议》,具体事宜授权徐州钛
白股东会办理。
   本次合作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合作事项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中研创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令军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东北路 5 号总部商务广场 14 幢
   注册资本:7000 万元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191MA1MNB8D16
   经营范围:纳米类新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转
让、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工产
品生产、加工(不含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卫生
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
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
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中研创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研)
  乙方:徐州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徐州钛白)
  丙方: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浦集团)
  (一)合作目标
  为明确合作方向,双方协商一致,设定以下三年期阶段性发展
目标:
营为核心,实现减少经营性亏损,员工薪酬足额支付。
稳定上升通道。
净利润目标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及以上。
  (二)合作内容
  甲方入场后,对乙方的经营(产品销售、采购等)以及与经营
相关的人事、财务事宜进行全面管理。乙方保管全部章证照,对甲
方开展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章证照使用予以全力配合,乙方不得开
展与本项目之外的其他对外经营行为。不影响甲方开展本协议项下
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的对外担保、重大投融资、固定资产处
置等相关事项均由乙方决定,甲方无权参与决策。
  合作期内,由甲方使用乙方现有生产线进行生产,产品类型按
甲方所需,产品所有权归属于甲方,相关收益及风险按照本协议的
约定由甲、乙双方享有并承担。乙方仅提供生产线及相关员工的管
理平台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品牌使用授权,其他生产所需要素
及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技术、市场营销与推广及人力等)
均由甲方提供与承担。
  (四)租金支付和收益分配
  三年合作期内,收益分配以甲方支付租金的方式支付如下:
  第一年:双方商定,净利润为正时,双方按七三比例分配,其
中甲方分得净利润的 70%,乙方分得 30%;净利润为负时,由甲方独
自承担所有成本和损失等全部责任。
  第二年:双方商定,净利润为正时,双方按六四比例分配,其
中甲方分得净利润的 60%,乙方分得 40%;净利润为负时,由甲方独
自承担所有成本和损失等全部责任。
  第三年:双方商定,净利润为正时,双方按五五比例分配,其
中甲方分得净利润的 50%,乙方分得 50%;净利润为负时,由甲方独
自承担所有成本和损失等全部责任。
  协议生效后 20 个工作日内,甲方选择需要使用的乙方业务人员,
人员选定后甲方安排原材料进厂,此后按利润额分配比例分配收益,
每半年结算一次。
  四、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盘活现有资产、改善经营质量的重
要举措,通过引入中研创星的原材料、技术、市场资源及运营管理
能力,助力徐州钛白逐步实现减损、盈利、增长的阶段性目标,预
计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合作期内,中研创星承担主要生产经营成本及相关风险,徐州
钛白主要提供生产线及相关配套支持,能够有效降低公司经营风
险,提升资产运营效率,符合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求。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徐州钛白与中研创星开展租赁合作经营,有
利于徐州钛白优化资产利用效率,改善经营状况,逐步实现盈利目
标,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已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到期,目前处于复核取证阶段,具体取证时
间存在不确定性。
盈利情况可能与预期存在差异。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合作的进展情况,并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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