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管业: 关于签订买卖合同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0 1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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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6-009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合同履行收益产生影响。
的风险。
或延缓履行的可能。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公司控股孙公司彭阳县青龙管道科技有
限公司被确认为彭阳县王洼电厂余热至县城供热管网项目一标段的中标单位。近日,公司
收到了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的《直埋式预制钢管保温管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情况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甲方:彭阳县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彭阳县青龙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彭阳县王洼电厂余热至县城供热管网项目一标段
  合同范围:直埋式预制钢管保温管、架空钢管及绝热材料
  供货期限:2026 年 3 月 1 日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
  合同金额:146,250,777.06 元(壹亿肆仟陆佰贰拾伍万零柒佰柒拾柒元陆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425228560362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固原市彭阳县政府街 9 号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虎仪伟
  成立日期:1995 年 11 月 02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
或限制的项目)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彭阳县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彭阳县青龙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直埋式预制钢管保温管、架空钢管及绝热材料。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期内单价不调整,该合同暂定总价为¥146,250,777.06
元,大写:壹亿肆仟陆佰贰拾伍万零柒佰柒拾柒元陆分(含税)。
  支付方式:按照预付款、进度款、结清款等阶段分期支付。
指定施工地点。
道安装监督检验要求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后,双方在 24 小时内对品种、型号、规格、数
量进行初步验收,甲方需在乙方随货同行出货单上签字确认。甲方应在货到 10 日内完成
正式验收,如发现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或存在瑕疵,应在验收后 3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未对货物提出异议的视为货物验收合格(仅针对外观、数量等表面状况,其余以第三
方检验结果为准)。乙方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3 日内书面答复。若逾期未答复,则承担违
约责任。货物所有权自交货验收合格时转移,但甲方对送货单的签署并不能免除乙方对其
产品质量应负的相关责任。
理员)进行全过程制造监督,乙方应全力配合,若不配合,每发生一次按合同总金额的
合同质保期内发现货物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选材不当时,甲方有权向乙方书面索赔,
乙方必须在收到书面索赔后十日内回复并与甲方协商处理,如乙方在甲方提出索赔后十日
内不予答复,视为乙方同意赔偿。
加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卸车费、
储存费等)。
货物的 5‰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甲方应予以接收,甲方不接收的应按照合同约定价格支付乙方对应货款。甲方变更
订单的,应提前至少 10 日书面通知乙方。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原告方向
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合同而对业主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公司合同履行收益产生影响。
的风险。
或延缓履行的可能。
   六、备查文件
   《直埋式预制钢管保温管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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