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60 证券简称:万源通 公告编号:2026-067
昆山万源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制度(草案)(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6 年 3 月 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昆山万源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SG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昆山万源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济、
社会及环境的协调统一及可持续发展,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提升公司在环境、
社会及治理(以下简称“ESG”)方面的风险控制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昆山万源通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ESG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
(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
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
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
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ESG职责,不定期评估公司ESG
职责的履行情况,按照相关法规要求每年披露公司ESG报告。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ESG管理理念
第六条 公司坚持履行ESG职责,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
公司坚持以更优质的产品让受众生活更美好,以更专业的服务让客户和合作伙伴
事业更美好,以更卓越的管理让员工成长更美好,以更积极的担当让社区、行业
和社会更美好。
第七条 公司尊重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利,促进与利益相关方的有效交流,
为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
第八条 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当通过多元化沟通交流渠道,听取职工对公司经
营和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的意见,确保员工职业健康与安全及体面成长。
第九条 公司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发展战略和公司
治理,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资源节约、生态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
的相关工作,确保生产经营全过程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十条 在保障持续发展、提升经营业绩、保障股东利益的同时,公司应积
极参与地区建设、救灾助困和公益慈善,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促进社会普遍繁荣
与和谐。
第十一条 公司承担反腐败反贿赂责任,确保反舞弊、反腐败、反洗钱和遵
守商业道德的行为准则落实到位,促进公平竞争与社会风气净化。
第十二条 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
透明度和规范性,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质量。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
做好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和监督,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
度,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防范和解决公司治理风险。
第三章 ESG管理原则
第十三条 公司ESG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融入企业战略。立足战略高度,将ESG职责融入企业发展战略,统一
部署、统筹推进。建立符合企业特点的ESG关键指标体系,构建企业ESG治理的闭
环管理系统,努力实现公司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统一共同发展。
(二)协同业务发展。将ESG管理理念融合到对内经营管理和对外业务输出
中。加强与各部门及各分公司业务的统筹协调、上下联动,确保形成行动高效、
执行有力的ESG工作网络,实现公司ESG职责与公司业务的有机融合、协同发展。
(三)对标全球标准。以ESG视角思考可持续性产品与服务,从政策制度、
管理体系、流程机制、行动举措和绩效管理等方面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全面
推进公司ESG管理对标全球标准。
第四章 ESG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十四条 董事会职责。董事会是公司ESG管治的最高责任机构,承担ESG管
理的最终责任。其职责包括:
(一)审阅及批准每年刊发的ESG报告;
(二)确保公司就ESG事宜设立适当及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
(三)监督ESG相关目标的进展。
第十五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作为ESG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机
构。其职责包括:
(一)对公司ESG相关的策略、规划及重大决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识别和监督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ESG相关风险和机遇,指导管
理层对ESG风险和机遇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三)关注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影响的ESG事项,监督ESG事项年度履责情况,
并提出建议;
(四)审阅公司年度ESG报告并提出建议;
(五)审议与ESG相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ESG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
要负责人和各成员企业分管领导担任成员,负责为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履行ESG
相关工作职责提供保障和专业支持,对接公司ESG管理的相关工作要求,其主要
职责包括:
(一)根据ESG发展愿景、长期目标和战略规划,制定公司ESG工作的实施计
划,定期审核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与目标的达成情况;
(二)制定并持续优化公司ESG工作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三)识别与监控与公司业务相关且具有重大影响的ESG风险和机遇,组织
开展公司ESG实质性议题分析,建立ESG风险管理流程并提出应对策略;
(四)协调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有效推进各项ESG具体工作;
(五)审阅和指导ESG相关信息披露文件、ESG管理制度、ESG报告的编制工
作等。
第十七条 ESG执行小组作为ESG事宜的执行单位,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
任,负责按照公司ESG发展战略与目标,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执行各职能部门职
责范围内的ESG工作计划,落实ESG相关工作的日常管理,开展与部门职责相关的
利益相关方沟通工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执行情况,及时报送ESG信息。
第十八条 各部门/附属公司职责。集团各职能部门及附属公司应积极配合总
经办的工作,提供准确、及时的ESG相关信息。
第五章 ESG信息披露流程
第十九条 信息收集。每年总经办启动ESG信息收集工作,各部门/附属公司
按要求提供数据。
第二十条 数据验证。总经办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初步核对,必要时可要求财
务、运营等部门协助验证。
第二十一条 报告编制。总经办基于验证后的信息,参照公司股票上市地证
券监管规则及ESG指引的要求,编制ESG报告草案。
第二十二条 报告审批。ESG报告草案经管理层审阅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二十三条 报告刊发。经董事会批准的ESG报告,应与年报同步或在其后尽
快刊发。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
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公
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
管规则、法规的规定执行,并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公司公开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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