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在2025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切
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
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贞洁,女,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海洋大学
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博士生导师、教授。现任山东省管理学会财务与会计专
业委员会主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山东省企业管理研究会理事、
青岛市商贸会计学会理事等职务,入选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
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学术班)。现任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华仁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 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 出席股东
董事会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席董事 缺席次 未亲自出席董
事姓名 大会次数
次数 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王贞洁 4 1 3 0 0 否 2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并以
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股东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
司在2025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出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
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员会4次,参与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3次。上述会议本人全部亲自出席,未有无故
缺席的情况发生。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地原则对公司定期报告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核,在指导
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建立有效的内控机制等方面建言献策,
积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
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促进公司加强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
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
作时间不少于15天。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
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微信、视频、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
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
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
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
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到了公司股东、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
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
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
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2025年度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已建
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二)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1日、2025年9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部分事项进行了调整或修
订。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2,452.50万股(含本数)A股股票,向不
超过35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不超过81,800万元(含本数)。通过对公司的实际情
况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逐项核查和谨慎论证,本人及
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同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之间
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2026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
的判断原则,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
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