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为保证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董事有效履
行其相应职责和义务,建立责权利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的
绩效评价标准、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参考公司 2025 年
度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制定本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
二、原则
上述人员的年度薪酬标准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薪酬制度的
政策规定,以尊重历史为原则,根据岗位责任大小和业绩优劣,合理拉开薪酬水
平差距,体现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适用期限
四、薪酬标准
(一)2026 年度公司董事的津贴标准
(1)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发放董事津贴,仅可按公司制度据实报
销履行董事职责(参会、调研等)产生的差旅费、会务费等必要支出。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担任
的职务、实际负责的工作以及公司薪酬考核机制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
保险及其它福利待遇,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3)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税后)7.2
万元人民币/年,独立董事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其中 2、(3)独立董事津贴每月由公司代缴应缴税费后发放。
若董事为退休干部等特殊身份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
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
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 号)等相关规定,2026 年度津贴则为 0 元。
五、组织管理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
公司的薪酬考核管理机构,审查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确定董事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
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六、其他规定
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
以发放。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