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力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对博力威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
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8号),同意广东博力威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
为每股人民币25.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7,75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
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7日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于2021年6月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5-0001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5年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618.98万元,因募投项目结项使用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789.76万元(含利息)。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
司募集资金余额为0.00万元,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64,775.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13,900.00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6,821.01
二、募集资金净额 57,953.99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47,093.13
本年度使用金额 4,618.98
暂时补流金额 0.00
现金管理金额 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0.14
其他-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含利息)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548.02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
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6月与保荐
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之子公司东莞
凯德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与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
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
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 账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末余额 状态
广东博力威科技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股份有限公司 司东莞分行
广东博力威科技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
股份有限公司 司松山湖科技支行
广东博力威科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
广东博力威科技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
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中心支行
广东博力威科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
东莞凯德新能源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望
有限公司 牛墩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过人民币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
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5年4月17日,公司已归还上述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9,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226.71万元(含利息,具体以结转当日余
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5月12
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将剩余超募资金
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
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
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和“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1、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
资金节余原因系公司通过优化产线布局方案,提高生产管理信息化、生产自动
化水平,优化生产工艺,提升设备利用率等一系列措施,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
减少整体产线设备的购置数量。同时,公司根据项目投入预算,与厂家预算报
价进行对比并集中采购,利用规模效应降低采购单价,对不合理项目进行删减,
有效降低采购费用。此外,近年来国产替代加速,公司通过优先采购具有价格
优势的国产化设备等方式,节约了募集资金。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资金节余原
因系前期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3、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资金节余原因系公司在硬件设备和软件购置及安装上,
优先选用国内供应商,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优势,通过多方比价,控制采购成本,
并在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中加强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建设
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的支出。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保证项目质
量和经营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市场形势及客户需求的变化,同时考虑项目投资
风险和回报,适时调整项目投资进程、投资估算及建设设计方案等,经济、科
学、有序的进行项目建设,以最少的投入达到了预期目标,从而最大限度的节
约了募集资金。
公司将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将上述募
投项目节余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
如下:
单位:万元
新项目
节余 新项目计 计划投 董事会 股东会
节余募投项 节余资金 新项目
资金 划投资总 入募集 审议通 审议通
目名称 金额 名称
用途 额 资金总 过日期 过日期
额
轻型车用锂 2025 年
用于
离子电池建 6,685.7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4 月 17 不适用
补流
设项目 日
研发中心建 用于
设项目 补流
日
信息化管理 2025 年
用于
系统建设项 987.5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4 月 17 不适用
补流
目 日
注:上述节余资金金额为实际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
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
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
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2021 年 6 月 7 日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618.9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712.1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比例
已变
更项 截至期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 项目可
承诺投资 目, 末投入
募投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本年度 截至期末 计投入金额 预定可使 是否达 行性是
项目和超 含部 调整后投 进度 本年度实
项目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投入金 累计投入 与承诺投入 用状态日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 分变 资总额 (%) 现的效益
性质 总额 金额(1) 额 金额(2) 金额的差额 期(具体 效益 重大变
向 更 (4)=
(3)=(2)-(1) 到月份) 化
(如 (2)/(1)
有)
轻型车用
实现收入 不适用
锂 离 子 电 生产 4,021.7 2025 年 4
否 31,646.25 31,646.25 31,646.25 26,009.99 -5,636.26 82.19 46,273.59 (注 不适用
池 建 设 项 建设 1 月
万元 5)
目
研 发 中 心 研发 2024 年
否 5,150.81 5,150.81 5,150.81 71.38 5,159.55 8.74 100.1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建设项目 项目 12 月
信息化管
运营 2025 年 4
理系统建 否 3,194.24 3,194.24 3,194.24 299.20 2,322.60 -871.63 72.7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管理 月
设项目
补 充 流 动 补流 否 4,000.00 4,000.00 4,000.00 0.00 4,003.49 3.49 100.09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资金 还贷
动力锂离
实现收入
子电池生 生产 2022 年 8 否(注
否 - 13,900.00 13,900.00 0.00 13,989.78 89.78 100.65 37,733.82 不适用
产线建设 建设 月 6)
万元
项目
超募资金
补流
补充流动 否 - 62.69 62.69 226.69 226.69 164.00 361.6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还贷
资金
合计 43,991.29 57,953.99 57,953.99
①根据国内外形势及市场发展情况,结合项目进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开展,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决定将相关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未达到计
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披露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公
划进度原
告》(公告编号:2023-014)。
因(分具
②由于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外部环境变化及公司各部门信息化应用需求提高等因素影响,开发进度需适时调整,为保障
体募投项
该项目顺利开展,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
目)
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将“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披露的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项目可行
性发生重
无
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 无
及置换情
况
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
况
对闲置募
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
无
理,投资
相关产品
情况
用超募资
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金或归还
银行贷款
情况
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额及形成
原因
募集资金
其他使用 无
情况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上述部分募投项目实际投入金额高于承诺投入金额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继续投入项目所致。
注 4: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 5: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为公司原有产能扩建项目,于 2025 年 4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承诺效益为项目完全达产下的年均效益值,
故该项目“是否达到预计效益”为不适用。
注 6: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系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旨在通过扩大全资子公司电芯产能,提升自产电芯使用比例,强化从电芯到电池
系统集成产品的一体化协同效应。项目投产后,初期因自主研发的电芯处于市场推广阶段,客户开发与产品验证周期相对较长,产能未充分释放,导致
单位制造成本偏高。同时,受锂电行业周期波动、原材料价格波动与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自产电芯销售承压,最终导致该项目整体效益未达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