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
《松发股份独立董事制度》
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了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邹健:男,1976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中央党
校法学博士。曾任中学教师、大学教师、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公诉人;2007 年
至今任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兼任山东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广东维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11 月 8 日-2025 年 8 月任公司
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
估,出具了专项意见,并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妥善安排时间、亲自出席了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在董事会会议上,本人
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能力,审慎审议各项议案,
独立、负责地发表了审议意见。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议案事项
提出反对意见。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缺席 出席股东大会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未亲自出
次数 的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席会议
邹健 11 11 11 0 0 否 4
(二)出席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会委员、独立董事专门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出席情况 表决情况
独立董事 任职
(次) 审议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2 4 4 - - -
邹健 发展战略委员会 3 5 5 - -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 7 7 - - -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和审计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沟通协
商,关注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本人通过审
阅公司审计部季度审计工作汇报,督促审计部工作的实施,评价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结果,监督落实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提供相关建议意见,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在公司
理层一起,与到会股东进行交流。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通过现场交流、电话沟通等方式及时了
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天。
在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前,公司能及时准确传递会议材料,为本人履
职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和良好的支持;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十分重视,积
极采取措施,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保证了独立董事有效行
使职权。
(六)培训和学习培训情况
新规、监管要求、宏观形势、案例分析和专业知识等内容。通过各类培训,增加
知识储备,提高了履职履责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交易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本人
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公允,交易公平
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要求。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发生相关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发生相关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与会计师在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所有重要问题上不存在争议,并认为公
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和重大错报的
情况。
本人审议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未发现重大和重要缺陷。
(五)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公司已顺利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主营业
务、主要资产、股权结构等均已发生重大变化,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以下简称“中汇”)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作为置入资产的审计机构提供
了专业的服务,对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情况较为熟悉,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需
要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
任中汇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中汇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变更中汇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发生相关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发生相关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鉴于公司已实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主营业务、控股股
东、股权结构等基本情况已发生重大变化。为稳步实现置入资产与上市公司管理
体系、组织架构的衔接整合,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提前进行换届选举。经
核查,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被提名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政策监督及协调能力,其任职资格均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
人员事项。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公司规模,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无异议,并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员工持股
计划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积极参与治理、决策和监督,公正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邹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