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在 2025 年度(1 月 1 日-8 月 21 日)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和《公司章程》、
《松发股份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
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
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及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任职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黄伟坤:男,1963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具有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资格。1986 年开始从事财务会计工作,
曾任潮州市旅游房地产开发实业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潮州会计师事务所国内业务
部副经理,潮州盛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监事、业务一部经理、副主任
会计师;现任潮州盛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副主任会计师。兼任广东翔鹭钨
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1 月 8 日-2025 年 8 月 21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
估,出具了专项意见,并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妥善安排时间、亲自出席了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在董事会会议上,本人
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能力,审慎审议各项议案,
独立、负责地发表了审议意见。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议案事项
提出反对意见。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缺席 出席股东大会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未亲自出
次数 的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席会议
黄伟坤 11 11 11 0 0 否 4
(二)出席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员、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出席情况 表决情况
独立董事 任职
(次) 审议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审计委员会 5 14 14 - - -
黄伟坤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2 4 4 - -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 7 7 - - -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和审计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沟通协
商,关注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本人通过审
阅公司审计部季度审计工作汇报,督促审计部工作的实施,评价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结果,监督落实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并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司管理层保持沟通,提供相关建议意见,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本人出席公
司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其他董事以及管理层一起,与到会
股东进行交流。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现场会议、视频会议、通讯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天,积极有效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积极配合,为本人履职提供
了必要的条件。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认真学习了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注重学习最新颁布和修订的各
项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交易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本人
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 2025 年度任期内的关联交易公允,
交易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要求。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发生相关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发生相关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与会计师在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所有重要问题上不存在争议,并认为公
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和重大错报的
情况。
本人审议了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评价过程中未发现重
大和重要缺陷。
(五)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公司已顺利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主营业
务、主要资产、股权结构等均已发生重大变化,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以下简称“中汇”)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作为置入资产的审计机构提供
了专业的服务,对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情况较为熟悉,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需
要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并查阅中汇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等资料,
同意变更中汇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发生相关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发生相关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鉴于公司已实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主营业务、控股股
东、股权结构等基本情况已发生重大变化。为稳步实现置入资产与上市公司管理
体系、组织架构的衔接整合,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提前进行换届选举。本
人同意换届选举及相关提名任免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
人员事项。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
薪酬情况无异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员工持股
计划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独立、客观、审慎决策,强化监督咨询,公正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伟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