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9 日召开
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浙
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浙
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下同)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8.08 万股。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并将该部分授予份额调整至预留部分,其余情况均
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
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法、有效;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确定 2026 年 3 月 9 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
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2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620.48 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 10.51 元/股。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