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2 证券简称:上海艾录 公告编号:2026-004
债券代码:123229 债券简称:艾录转债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6年2月28日)总股本的0.23%;
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符合归属条
件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共19人,可申请办理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共101.4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3%;拟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5.07元/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所
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的考核期内与
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具体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授予 占本激
获授的
第二类 励计划
限制性
限制性 公告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股票数
股票总 公司股
量(万
数的比 本总额
股)
例 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实际控制
人、董事
长、总经
理
实际控制
人、董事、
理、董事
会秘书
董事,副
总经理
董事,财
务负责人
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员工
合计 27人 中国 592.00 84.33% 1.48%
注:
计划公告时公司股份总额的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
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累计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份总
额的1%。
陈安康先生及陈雪骐女士。除此之外,本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他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包含《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
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预留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
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其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限制性
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a)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
和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b)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c)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d)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
大事项。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被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6个月内发
生过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且经核查后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公司
可参照《证券法》中短线交易的规定推迟至最后一笔减持交易之日起6个月后授
予其限制性股票。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具体如下:
可归属权益数量占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授予权益总量的比
例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第一个归属期 40.0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第二个归属期 30.0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第三个归属期 30.00%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4年度授予,则归属期及归属数量占授予权益总
量的比例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5年授予,则归属期
及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一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50%
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二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50%
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
属。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
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年度营业收入(A),亿元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年度营业收入(A),亿元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4年度 13.27 10.62
第二个归属期 2025年度 17.26 13.81
第三个归属期 2026年度 24.78 19.82
注: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
诺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4年度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
分一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5年授予,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2025-2026
年2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
所示:
年度营业收入(A),亿元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5年度 17.26 13.81
第二个归属期 2026年度 24.78 19.82
按照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各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与对应考核年度考核指
标完成度挂钩,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确定方法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A) An≦A
A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依据激励对象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达标情况进行
考核,并根据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激励对象个人考
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及“E”五个等级,分别对应行
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等级 A B C D E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00% 80.00% 50.00% 30.00% 0.0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
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则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核实<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所涉事项发
表了核查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该议案所涉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披露了《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4-00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杰先生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 有 关 的 任 何 异 议 。 2024 年 2 月 19 日 , 公 司 于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
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三项议案。
披露了《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所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国浩律师(上
海)事务所对该议案所涉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5.07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
的19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事宜,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性说明
(一)权益分派导致的授予价格调整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
号:2024-040),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00,394,4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
号:2025-025),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32,277,1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12月1日披露于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公告编号:2025-046),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5年
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32,277,1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基于上述三次权益分派,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5.21元/股调整为5.07元/股。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无差异。
三、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
况
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
《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01.48万股,授予价格为5.07元/股(调整后),公司将按照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
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4年4月12日,即本激励计划的第一个归属期由2025年4
月12日至2026年4月11日,已于2025年4月12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已成就,现将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序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号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满足归属条件。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需要终止股权激励
计划的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成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与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的人员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考
核年度为2024年、2025年、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年度营业收入(A),亿 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
对应考核 元 所(特殊普通合伙)关
归属期 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
年度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
第一个归 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属期
属期
第三个归
属期
属期触发值要求,但不
按照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各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
满足目标值要求,第一
比例与对应考核年度考核指标完成度挂钩,公司
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
层面归属比例(X)确定方法如下:
属比例为80%,其余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20%不得归属。
(X)
考核年度的 A≧Am X=100%
营业收入 An≦A
(A)
A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27
激励对象分年度依据激励对象的工作能力、工作 名激励对象中:
业绩达标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上一年度绩效考 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
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激励对象个人 面归属比例为0%;
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 个人层面归属,第一个
及“E”五个等级,分别对应行权比例如下表所 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为0%;
示: 19名激励对象考核结
考核 果为A,第一个归属期
A B C D E
等级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个人层 100%;
面归属 100% 80% 50% 30% 0% 0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
比例 为B,第一个归属期个
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属;
为C,第一个归属期个
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得归属;
为D,第一个归属期个
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属;
为E,第一个归属期个
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三)部分或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
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
第一个归属期内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
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101.48万股;因离职、自愿放弃、考核不达标等原因
导致部分或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预留部分未在规定期限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共248.7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
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
定为归属日。
四、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情况
(一)授予日:2024年4月12日
(二)归属数量:101.48万股
(三)归属人数:19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5.07元/股(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权益、
/股)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归属情况:
本次归
本次归
本次可 属数量
属前已
归属限 占已获
获授限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制性股 备注 授限制
制性股
票数量 性股票
票数量
(万股) 总数的
(万股)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自愿放
实际控制
弃第一
个归属
长、总经理
期归属
实际控制
人、董事、
董事会秘
书
自愿放
董事,副总 弃第一
经理 个归属
期归属
董事,财务
负责人
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员工
职;4人
考核结
果E
合计 27人(符合归属19人) 中国 592.00 101.48 /
注:
计划公告时公司股份总额的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
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累计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份总
额的1%。
陈安康先生及陈雪骐女士。除此之外,本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他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包含《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
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五、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是否成就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经审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和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艾录包装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1145
号),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已满足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触发值的绩效考核
要求,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此外,除2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离职、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及4名激励对象个人层
面的绩效考核未达标外,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归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共101.48万股限制性
股票办理归属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已满足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触发值的绩效考核要求,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除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本激励计划符合归属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审计委员会同意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共101.48万股办理
归属事项,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本次董事会决
议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本激励计划中符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
八、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
性股票归属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
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
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
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
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
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为101.48万股,本次归属股份来源为公司
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办理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因本次归属事项将增加101.48万股。
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
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九、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和本次作废已取得了
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次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
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