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2 证券简称:上海艾录 公告编号:2026-005
债券代码:123229 债券简称:艾录转债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具体情况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所涉事项发表了核
查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该议案所涉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4年2月2日,公司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4-00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杰先生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2月19日,公司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
(四)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三项议案。
(五)2024年2月26日,公司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六)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所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国浩律师(上
海)事务所对该议案所涉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确定2024年4月12日为授
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授予592.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七)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5.07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
的19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事宜,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
情况
(一)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
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5.75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二)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
愿放弃归属,其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一个归属期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共100.80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三)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1145号),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1.91亿元,
满足公司层面绩效考核第一个归属期触发值要求,但不满足目标值要求,第一
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扣除因2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已离职、2名
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合计应作废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归属期共103.10万股,剩余133.70万股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80%,其余20%
对应的26.74万股不得归属。
因此,公司层面绩效考核因满足公司层面绩效考核第一个归属期触发值要
求,但不满足目标值要求,作废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26.74万股。
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已满足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触发值的绩效考核
要求,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剔除2名激励对象离职、2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因素,但部分激励对象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
属:其中,19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A,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不得归属;0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C,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50%,
其余50%不得归属;0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D,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
例为30%,其余70%不得归属;4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E,第一个归属期个人
层面归属比例为0%,对应的5.48万股不得归属。
因此,个人绩效考核层面4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因考核结果为E不能
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5.48万股,由公司作废。
(四)预留部分未在规定期限内授予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董事会需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确定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确定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执行,
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4年2月26日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即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应于2025年2月25日前授予激励对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有1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未授予, 因此,作废该
部分尚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10.00万股。
综上,本次拟作废共计248.7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
的影响
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业务)人员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和本次作废已取得了
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次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
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