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联锐视: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09 20: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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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6-006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 1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
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室进行反馈;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
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情况。
  二、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和《监管指南第
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
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
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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