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宸科技: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肖健)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09 2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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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王肖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 王肖健 作为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
司法》”)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王肖健先生,1972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
博士研究生学历。1994 年 8 月至 1996 年 7 月,担任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控
申科书记员;1999 年 5 月至 2000 年 12 月,担任厦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审计部审计员;2001 年 1 月至 2009 年 12 月,担任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10 年 1 月至 2011 年 11 月,担任天健正信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合伙人;2011 年 12 月至今,担任厦门天健咨询有限公
司业务部总经理;2016 年 7 月至今,担任厦门蜜呆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业务部总经理兼合规与风险控制总监;2021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
  (二)独立性说明
  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主要社会关
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加了前述会议。本人依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均认真审阅,与
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
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2025 年度任职期
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无反对票及
弃权票。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4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战略委员会(更名后为“战略
与 ESG 委员会”)会议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并对前述会议各项议案均
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切实履行相关职责。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间严格
遵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
行财务监督职责,审阅公司季度和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确保财务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推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提出优化建议,提升公司管理
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同时,严格审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确保决
策合法合规,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严
格遵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切实履行委员职责。为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状况,积
极推进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实施工作,及拟定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保障激励计划的科学性与有效性,助力公司吸引、留存核心优秀人
才,夯实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基础。同时,紧扣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结合行业
发展趋势与经营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完成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年度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允,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与约束作
用。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严格遵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针
对董事候选人、公司秘书及委派代表等任职人选,从严开展任职资格、背景履历
及工作经验的审慎核查,确保相关人选具备岗位胜任能力;同时对候选人专业背
景、公司治理理念等进行全面考察研判,为公司相关人事决策提供专业支撑。履
职过程中,积极关注公司治理多元化建设,助力公司持续完善治理架构、提升治
理规范化水平。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更名前为“战
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严格遵守《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忠实勤勉履行委员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
为董事会战略性决策提供专业咨询建议,深度参与重大战略决策研讨论证。履职
中重点关注公司的全球化战略布局,围绕依托国际资本市场优势,搭载多元化资
本运作平台的核心方向,对公司在境外发行 H 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开展全面深
入分析研判,出具建设性专业意见,助力公司精准把握资本市场发展机遇,推动
公司战略落地与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期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遵守《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
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针对公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从严履行把关义务,基于
独立、客观的专业视角作出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有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现场工作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研、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风险及战略
发展等关键领域开展监督与评估。
  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决议执行过程中,始终充分尊重并重视独立董事的专业意
见,确保决策程序科学、透明,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和条件,保障独立
董事有效行使监督职责。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协作,全力支持履职工
作:定期提供财务报表、经营分析及重大事项进展等资料,保障独立董事及时掌
握公司经营动态;严格依规召开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听取独立董事
意见;统筹相关部门配合现场考察工作,对调研建议及时落实改进并反馈,充分
保障独立董事独立履行监督与咨询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
时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持续聚焦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全流程监督,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
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有效支撑。重点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关
联交易、业务发展等核心领域,对定期报告、重大事项进行审慎研判与核查,从
严监督信息披露各环节规范运作,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持续提升公司治理
透明度。
渠道倾听投资者诉求,及时向投资者传递公司战略规划、经营动态等核心信息,
保障沟通的及时性与有效性。同时,持续跟踪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更新,积极参
加专题培训,不断夯实专业知识、提升履职素养,并将合规要求与专业判断充分
运用到公司决策咨询、风险防范等履职工作中,助力公司完善治理架构、实现规
范稳健发展,切实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发展的信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当时经营业务的
发展需要,价格公允,符合交易当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交易当时公司的相关
制度,且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
际情况,关联交易将遵照相关协议执行,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
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
求,按时报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前述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审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因筹划在境外发行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主板上市申请,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前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提名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赵瑞昆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选举董事候选人相关议案经 2025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任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
会期满之日止。本人认为前述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关于董事的任
职资格和要求的相关规定。
  (五)确认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实际经营状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审议并通过了确认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领取薪酬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审查,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绩效考核均为
优秀。
  (六)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具体包括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确认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已成就、及制定并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认为前述事项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的合法权益。
  (七)境外发行 H 股并上市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筹划在境外发行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主板上市相关事项,本人对该事项进行审慎审核,认为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
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
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恪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履职期间,积极关注和监督
公司经营情况,按时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的相关会议,对公司提
交的各项议案及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审慎判断重大事项并作出
独立判断,确保董事会决策科学、合法、合规,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为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2026 年度,本人将持续加强自身专
业学习,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行业发展动态,不断夯实履职基
础、提升履职能力;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加大对公司经营管理、风险管控、信
息披露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主动加强与其他董事、管理层间的沟通与协作,
助力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与科学性,推动公司持续、稳健、高质量发展,切实保
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肖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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