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作废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审核,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规则》
《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