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57 证券简称:常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常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 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常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对外开展业务需求,
同意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常州兆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
兆庚”)、乌兰察布常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兰察布常友”)提供担保,
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2 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
司 2025 年 7 月 9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经营
需要,增加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95 亿元的总担保额度,包括:为全资子公司常
州兆庚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乌兰察布常友增加不
超过人民币 9,5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新增担保额度使用期限为自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为止。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5 年 6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6 年 2 月 10 日召开
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
营需求,增加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总担保额度,包括:为全资子公司常州
兆庚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乌兰察布常友增加不超
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常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苏常卓”)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担保额度。新增担保额度使用期限为自
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1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常州分
行”)签署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分别为全资子公司常州兆庚、江苏常
卓与江苏银行常州分行在一定期间内办理授信业务所发生的全部债权提供最高
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保证书签署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余额
被担保方最 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 剩余可
担保方持 本次担保前 本次新增担 占公司最 是否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近一期资产 通过的担保 后担保余 用担保
股比例 担保余额 保金额 近一期净 联担保
负债率1 额度 额 额度
资产比例
常州兆庚新材
料有限公司
常友科技
乌兰察布常友
集团股份 100% 75.95% 20,000 5,000 0 5,000 4.94% 15,000 否
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江苏常卓科技
有限公司
本表中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 2025 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常州兆庚新材料有限公司
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建材(除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除危险化学品)
销售;模具、塑料制品、木制品、玻璃钢制品加工、销售;泡沫的打孔、切割。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26,782,314.79 479,246,582.43
负债总额 273,386,072.14 309,423,226.75
净资产 153,396,242.65 169,823,355.68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47,292,364.39 328,846,059.01
利润总额 51,414,096.77 20,515,556.73
净利润 40,894,638.89 16,170,420.25
常州兆庚新材料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江苏常卓科技有限公司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
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
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城市轨道交通
设备制造;合成材料销售;轨道交通绿色复合材料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
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022,956.12 19,582,581.23
负债总额 1,783,085.34 12,945,406.85
净资产 9,239,870.78 6,637,174.38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7,042,571.94 3,544,257.53
利润总额 165,177.47 -3,401,925.08
净利润 103,504.19 -2,602,696.40
江苏常卓科技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书一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保证人:常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常州兆庚新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债权额:保证人在保证书项下的担保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人
民币陆仟万元整以及前述本金对应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之和。
保证范围:保证人在保证书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
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
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
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
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因汇
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保证书的保证期间为自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
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
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
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
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保证书二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保证人:常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江苏常卓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债权额:保证人在保证书项下的担保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人
民币壹仟万元整以及前述本金对应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之和。
保证范围:保证人在保证书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
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
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
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
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因汇
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保证书的保证期间为自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
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
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
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
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
为 161,500 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
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
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常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