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
“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林生物”、
“上市公司”、
“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哈尔滨派斯菲科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派斯菲科”)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交易”)的独立
财务顾问,现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则》
等有关规定,对派林生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南方双林
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哈尔滨同智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2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8,004,800 股,并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33.33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 1,599,999,984.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24,758,004.80 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 1,575,241,979.2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075 号《验资报告》验证。后公司
额 1,209,622.64 元可以抵扣,实际发行费用较之前减少 1,209,622.64 元。公
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募
集配套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并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后用于单采血浆站新建及
迁建项目、新产品研发及配套生产线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及补充上市公司
及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将不
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具体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合 计 160,000.00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42,643.01 万元,鸡
西市东海派斯菲科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因诉讼被执行扣划 4,418 元,部分募投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 2,795.57 万元(含利息和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实
际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10,000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包含
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结余金额为 7,978.38 万元,包含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 4,561.41 万元以及利息和理财收益净额 3,416.97 万元。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 2025 年 3 月 3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不超过 1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授
权到期之日(2025 年 4 月 19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 亿元,上述资
金将于使用期限授权到期之日(2026 年 4 月 19 日)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
户。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进度,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募集资金仍将出现部分
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
提下,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额度
使用期限到期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授权到期之日(2026 年 4 月 19 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董事会审议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
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目的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募集资金仍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
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 亿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每十二个月可减少公司利息支出 300 万元(本数据按一年
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测算,仅为测算数据),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不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本次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
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若出现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而产生
的建设资金缺口,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不影响项目进度。
五、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 亿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授权到期之日(2026 年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上市公司本次拟通过募集资金专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