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玻: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06 21:06:4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
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山
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
员,包括职工董事、外部董事。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业绩及分管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同
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三)考虑公司长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原则;
   (四)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结果与过程相统一的原则;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五)有奖有罚、奖罚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具体
职责与权限见《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
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由股东会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由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
行公司董事、高管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发放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上由基本薪酬、绩效
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
营业绩、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八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内部董事:薪酬标准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含“利润提
成”)构成。基本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工作职务,参考同行业、同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地区薪酬标准,且综合考虑其岗位职责、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并依
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效益、个人
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挂钩,具体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相关薪酬
管理制度、考核和激励方案等确定并执行。
   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其他岗
位的董事,按照就高原则确定薪酬标准。
   (二)外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公司不向外部董事发放薪酬
和津贴。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且经监管机构批准)
                     ;
   (三)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公
司股东会审议决定通过后按月发放,不参与公司的绩效奖金分配和中
长期激励计划,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
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除非相
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且经监管机构批准);
   除上述津贴外,公司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含“利
润提成”
   )构成。基本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工作职务,参考同行业、
同地区薪酬标准,且综合考虑其岗位职责、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并
依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效益、个
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挂钩,具体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相关薪
酬管理制度、考核和激励方案等确定并执行。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得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代发薪水。
   第九条 本薪酬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
的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等。
   公司可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员工进行中长期激励。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
载明其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比
例,并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拟定其他有利于激励内部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提高工作绩效和促进公司经营指标达成的其他方案,并制定相应
的考核办法,报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
酬根据公司当期经营情况、个人实际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独立董事的
津贴每月发放一次。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一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市场环境
及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
展需要。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定期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
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
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当上述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
对本制度或薪酬方案提出修订方案,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做出
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度文件中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
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
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
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
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根据相关行为后果,
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或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
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
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
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下列情形的,公司可以
根据实际情况减少发放或不再继续发放薪酬或津贴: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或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
   (三)违反忠实或勤勉义务致使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或声誉损失,
或导致公司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风险的;
   (四)公司或监管部门机构认定的其他严重失职行为,给公司造
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五)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其他情形。
   公司基于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向股东分配利润或者向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授予股权期权的,董事会应当收回负有责任的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获得的超出部分利润,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多领取的薪酬和多获授的股权、期权等。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的任何条款,如与届时有效的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应以届时
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
亦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七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山东药玻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