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认定核心员工的审核情况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定蔡煜明、费
楚然等33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一)2026 年 2 月 9 日,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2026 年 2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蔡煜明、费
楚然等 33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并将该议案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
(二)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至 2026 年 2 月 23 日通过公司内部信息公
示栏对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 10 天。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均对提名的 33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无异议。
(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对核心员工公示
情况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四)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5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认定蔡煜明、费楚然等 33 名员工
为公司核心员工。
二、核心员工名单
序号 姓名 类别
三、 备查文件
(一)《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
(三)《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