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资料,未发现其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
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
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
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阮添士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
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