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6-004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泉州安
盛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盛船务”)所拥有的海速 6、海速 7 两艘自有
集装箱船舶分别出售给 JIPENG SHIP MANAGEMENT CO.,LIMITED 和福建吉鹏船
务有限公司。上述标的资产的预计出售总价为 987 万美元(不含税),其中:
海速 6 船舶预计售价为 481 万美元(不含税),海速 7 船舶预计售价为 506 万
美元(不含税,含税价为 571.78 万美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交易尚需交易相关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款项支付、资产交割等手续,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
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盛船务所拥有的海速 6、海速 7 两艘自有船舶,因船龄较
大,对比同级别船型存在油耗偏高、船况较差、船舶的管理成本相对较大的情形。
为优化船舶配置,降低运营成本,公司拟将海速 6、海速 7 两艘集装箱船舶分别
出售给 JIPENG SHIP MANAGEMENT CO.,LIMITED 和福建吉鹏船务有限公司。上述
标的资产的预计出售总价为 987 万美元(不含税),其中:海速 6 船舶预计售价
为 481 万美元(不含税),海速 7 船舶预计售价为 506 万美元(不含税,含税价
为 571.78 万美元)。
经公司财务中心初步核算,若本次交易成功实施,预计将产生人民币
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连续 12 个月内处置部分资产的处置收益累计将达到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出售 □放弃优先受让权 □放弃优先认购权
交易事项(可多选)
□其他,具体为:
交易标的类型(可多
?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选)
交易标的名称 海速 6、海速 7 船舶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是 □否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美元): 987
交易价格
□尚未确定
账面成本 账面原值为 5,179.42 万元,账面价值为 3,729.28 万元
交易价格与账面值相
较账面价值溢价 86.03%
比的溢价情况
□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 合同签订三个工作日内,
支付安排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船价 10%的保证金。待乙方收到甲方
发出的预计交船通知后,应在船舶交接前的两个工作日
内,将剩余 90%的船价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
□是 否
款
汇率按 2025 年 12 月 31 日 1 美元=7.0288 人民币元计算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老旧集装箱船舶的议案》。
(三)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处置老旧集装箱船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处置老旧集装箱船舶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交易标的及股 对应交易金额
序号 交易买方名称
权比例或份额 (万美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 JIPENG SHIP MANAGEMENT CO.,LIMITED
□ 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适用 登记证号码:74820785-000-02-26-9
成立日期 2023/02/07
Unit 03F,15/F,CARNIVAL COMMERCIAL BUILDING 18
地址
JAVAROAD NORTH POINT HONG KONG
主营业务 船务,船舶管理,国际海上运输,货运代理服务,贸易,
物流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陈思宝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JIPENG SHIP MANAGEMENT CO.,LIMITED 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在产权、业
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任何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
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交易对方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法人/组织名称 福建吉鹏船务有限公司
91350102MAEBLA0X4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25/02/12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大路 92 号华源大厦 11
注册地址
层 04 室
主要办公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东大 92 号华源大厦 1104 室
法定代表人 陈思宝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 船舶管理业务、船舶代理、货物运输代理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陈思宝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福建吉鹏船务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等方面无任何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
他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交易对方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盛船务的自有船舶海速 6、海速 7。
上述标的资产的所有权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盛船务,该等船舶属于公司自
有船舶,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
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或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上述标的资产当前由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海南)有限公司以期租方式运营,
投入外贸市场。现有租约合同将于 2026 年 4 月至 6 月期间陆续到期。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海速 6 船舶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名称 海速 6 船舶
标的资产类型 非股权资产
□房产及土地 □机器设备 □债权 □资产组
标的资产具体类型
其他,具体为:集装箱船舶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账面原值 2,668.20 2,677.48
已计提的折旧、摊销 416.80 459.55
减值准备 345.87 345.87
账面价值 1,905.53 1,872.07
是 □否
以上数据是否经审计
说明:其中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数据未经审计
海速 7 船舶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名称 海速 7 船舶
标的资产类型 非股权资产
□房产及土地 □机器设备 □债权 □资产组
标的资产具体类型
其他,具体为:集装箱船舶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账面原值 2,511.22 2,520.50
已计提的折旧、摊销 396.06 438.83
减值准备 224.46 224.46
账面价值 1,890.69 1,857.21
是 □否
以上数据是否经审计
说明:其中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船舶交易通过市场公开询价程序开展。自 2025 年 10 月至 2026 年 1 月,
公司面向市场广泛征集海速 6 与海速 7 船舶的报价。对各潜在交易方提交的报价
进行综合评估与询比价流程,以此确定最终交易方。经公开询价,海速 6 船舶的
交易对价确定为 481 万美元(不含税);海速 7 船舶的交易对价为 506 万美元(不
含税,含税价为 571.78 万美元)。两艘船舶交易对价合计 987 万美元(不含税),
该合计金额为本次交易中的最终最高报价,该交易方获得两艘船舶的交易权。
标的资产名称 海速 6、海速 7 船舶
□协商定价
定价方法 □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
其他: 市场公开询价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海速 6 船舶 481 万美元
(不含税),海速 7 船舶 506 万美元(不含税),合计
交易价格
□尚未确定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船舶交易定价依托市场公开询价机制,交易双方严格遵循自愿、平等、
合法原则。此外,在确定交易价格的过程中,公司对同类型船舶在市场上的交易
价格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分析。本次船舶最终成交价与市场行情相符,定价具备
合理性与公平性且能保障公司合理收益。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标的资产一
甲方(卖方):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乙方(买方):JIPENG SHIP MANAGEMENT CO.,LIMITED
海速 6 船舶
转让价款为 481 万美元(不含税)。
(1)合同签订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船价 10%的保证金 481,000
美元(大写:肆拾捌万壹仟美元),此保证金在买方按约支付最后一期购船款时
转为购船款。此前乙方按《意向书》支付的船价 5%保证金将转为本合同保证金,
剩余保证金需在合同签订三个工作日内补足。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发出的预计交船舶通知后在船舶交接前两个工作日
内将剩余 90%船价,即 4,329,000 美元(大写:肆佰叁拾贰万玖仟美元)以及其
他款项(包括预估剩余燃油款、及其它款项(如有))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乙方交船前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的购船款以及其他款项若超实际结算额,
甲方交船后 3 个工作日内退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另行通知)。若不足,乙方交
船后 3 个工作日内补足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1)交船地点:由甲方选择并提前不少于十个工作日通知乙方,靠泊前及
靠泊时的移船费用及靠泊后的码头费用,只要产生在实际船舶交接之前的,则均
由甲方承担。
(2)交船时间:由甲方选择交接日进行交接,交船时间不晚于 2026 年 6
月 7 日(具体交船时间由甲方提前不少于三十天通知乙方)。
(3)交接方式:船舶按现状交接。乙方需接收并购买船上剩余的燃油、润
滑油,费用按交船港前一天市场价另行结算,如无油价报告,以更前一天时间为
准。
(1)甲方收到保证金后,若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需返还乙方
保证金。
(2)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船舶,需向乙方支付每日人民币 10,000
元的违约金。如逾期超 10 日,乙方可在收到甲方重新递交的交船期后 2 个工作
日内选择取消合同,甲方退还全部已缴保证金后合同即刻解除,双方互不担责且
无后续追索权。
(3)乙方支付保证金后,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没
收全部保证金。
(4)若乙方逾期付款,需按逾期付款金额的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乙方
无正当理由逾期接收船舶,则每逾期接收船舶 1 日,乙方应在船价款之外另行向
甲方支付逾期接收船舶违约金人民币 10,000 元整。合同履行中,乙方未按时足
额付款累计超 10 日或逾期接收船舶超 10 日,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二)标的资产二
甲方(卖方):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乙方(买方):福建吉鹏船务有限公司
海速 7 船舶
转让价款为 571.78 万美元(不含税 506 万美元,增值税税率 13%)。
(1)合同签订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船价 10%的保证金 571,780
美元(大写:伍拾柒万壹仟柒佰捌拾美元),此保证金在买方按约支付最后一期
购船款时转为购船款。此前乙方按《意向书》支付的船价 5%保证金将转为本合
同保证金,剩余保证金需在合同签订三个工作日内补足。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发出的预计交船舶通知后在船舶交接前两个工作日
内将剩余 90%船价,即 5,146,020 美元(大写:伍佰壹拾肆万陆仟零贰拾美元)
以及其他款项(包括预估剩余燃油款、及其它款项(如有))汇入甲方指定的银
行账户。
以上款项均以本合同签署当日的美元与人民币汇率水平计算为等额人民币
金额汇款至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甲方如需变更收款账户须提前 5 个工作日书面
告知乙方。
(3)乙方交船前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的购船款以及其他款项若超实际结算额,
甲方交船后 3 个工作日内退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另行通知)。若不足,乙方交
船后 3 个工作日内补足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1)交船地点:由甲方选择并提前不少于十个工作日通知乙方,靠泊前及
靠泊时的移船费用及靠泊后的码头费用,只要产生在实际船舶交接之前的,则均
由甲方承担。
(2)交船时间:由甲方选择交接日进行交接,交船时间不晚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具体交船时间由甲方提前不少于三十天通知乙方)。
(3)交接方式:船舶按现状交接。乙方需接收并购买船上剩余的燃油、润
滑油,费用按交船港前一天市场价另行结算,如无油价报告,以更前一天时间为
准。
(1)甲方收到保证金后,若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需返还乙方
保证金。
(2)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船舶,需向乙方支付每日人民币 10,000
元的违约金。如逾期超 10 日,乙方可在收到甲方重新递交的交船期后 2 个工作
日内选择取消合同,甲方退还全部已缴保证金后合同即刻解除,双方互不担责且
无后续追索权。
(3)乙方支付保证金后,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没
收全部保证金。
(4)若乙方逾期付款,需按逾期付款金额的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乙方
无正当理由逾期接收船舶,则每逾期接收船舶 1 日,乙方应在船价款之外另行向
甲方支付逾期接收船舶违约金人民币 10,000 元整。合同履行中,乙方未按时足
额付款累计超 10 日或逾期接收船舶超 10 日,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六、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经公司财务中心初步核算,本次资产出售预计将产生人民币 2,414.03 万元
的税后资产处置收益(具体金额以交易完成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
果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 3.95%。本次
船舶处置是公司基于长远发展考量作出的战略决策,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船舶资源
配置,有效降低运营成本,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亦不存在交易完成
后产生关联交易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
其他安排。本次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七、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交易相关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款项支付、资产交割等手续,合
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
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