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06 19:18:4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663      证券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6-006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审理。
公司 10,470 万元、永林涿州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10,470 万元)。
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孙公司永林郸城县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永林涿州生物能源有
限公司与必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设备采购款纠纷一案,已
经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永安法院”)受理,案件
基 本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5-046)。
  二、诉讼进展主要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永安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闽 0481
民初 5177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2025)闽 0481 民初
武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6)苏 0102 民初 2669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2026)苏 0102 民初 2676 号〕,
现将本次诉讼的最新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经永安法院裁定、玄武法院受理,本案管辖权发生变更:由
永安法院变更为玄武法院审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诉讼或仲裁事项,其他诉讼及仲裁情况参见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并按照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之一〕;
之一〕;
                〔(2026)苏 0102 民初 2669
号〕;
                〔(2026)苏 0102 民初 2676
号〕。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永安林业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