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3 证券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6-006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审理。
公司 10,470 万元、永林涿州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10,470 万元)。
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孙公司永林郸城县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永林涿州生物能源有
限公司与必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设备采购款纠纷一案,已
经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永安法院”)受理,案件
基 本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5-046)。
二、诉讼进展主要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永安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闽 0481
民初 5177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2025)闽 0481 民初
武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6)苏 0102 民初 2669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2026)苏 0102 民初 2676 号〕,
现将本次诉讼的最新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经永安法院裁定、玄武法院受理,本案管辖权发生变更:由
永安法院变更为玄武法院审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诉讼或仲裁事项,其他诉讼及仲裁情况参见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并按照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之一〕;
之一〕;
〔(2026)苏 0102 民初 2669
号〕;
〔(2026)苏 0102 民初 2676
号〕。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