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381 股票简称:溢多利 公告编号:2026-006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
计划”)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
对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 3.73 元/股
调整为 3.63 元/股。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查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对公司《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 3 月 3 日,监事会就本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
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
了核查意见。
《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且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
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结果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公告编号:2025-034),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益分派实施公告》
,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8,017,386.1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由于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
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派息(含税)=48,017,386.10 元÷491,061,461 股*10=0.977828
元。
《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根据《管理办法》
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进行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
限制性股票股份归属登记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限制性股票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
以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格。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调整结果如下:
调整后授予价格=3.73-0.0977828=3.63 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
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调整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同意本次调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
权,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