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股份: 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06 1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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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天山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8 日以书面、邮件的方式发出召
开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6 年 3 月 4 日以
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
事陆正飞、孔伟平、李琛亲自出席了会议。与会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陆
正飞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拟提交至董事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
如下:
  一、关于解除担保暨变更控股股东借款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在解除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责任的同时,延
长了借款期限,为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本次关联交
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
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关于解除担保暨变
更控股股东借款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我们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能
够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本次借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且不高于公司外部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息方式按照借款
实际使用天数计息,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
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陆正飞、孔伟平、李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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