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天源: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兼总法律顾问辞职暨指定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06 18: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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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6-010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兼总法律顾问辞职暨
        指定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章超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章超先生因工作变动原
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
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章超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持有
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已解除限售股票114,18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0151%。辞职后,章超先生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章超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期间,恪尽职守、
勤勉忠实,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专业担当,在公司资本运营、生产经营、治理内控
等多项关键领域深耕细作、成效卓著,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公
司及董事会对章超先生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与卓越贡献,致以最诚挚的敬意和衷
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在未完成新的
董事会秘书正式聘任前,将由公司财务总监唐静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
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规定,尽快完
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公司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
下:
  唐静女士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5-5200209
  联系传真:0555-5200222
电子邮箱:172695533@qq.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9号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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