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Ltd
证券代码:000029、200029 证券简称:深深房 A、深深房 B 公告编号:2026-007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分开始。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深房广场 48A 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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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5 人,代表股份 623,885,4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6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618,535,8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1.14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2 人,代表股份 5,349,6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8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 3 人,
代表股份 88,500 股,
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8%。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外资股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3人,
代表股份88,500
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73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3 人,代表股份 5,349,7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8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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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现场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外资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 3
人,
代表股份88,500 股,
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738%。
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张满华先生不再在公司担任职务,其未持有公司股份。彭兴庭
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同时,彭兴庭先生填补张满华先生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3,710,0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19%;反对 16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68%;弃权 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8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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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5,174,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6.7213%;反对 16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73%;弃权 8,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514%。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8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钟元茂、常杰。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会的人
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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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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