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3 证券简称:赛托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9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
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之后的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尚未使用
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
款)。
额上下限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82,439 股至 1,364,877 股,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 0.3597%至 0.7195%,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若相关主
体后续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
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
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
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需根据相关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存在
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
销的风险,存在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计划的风险。
本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间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丰富
完善公司长期激励手段,并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经营
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进行股
份回购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的相关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回购期内实施现金分红、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或股权激励,并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之后的三年内予
以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尚未使用的已回
购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
金总额为准。
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682,439 股至 1,364,877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597%至
购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本次回购期内发生现金
分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
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金融机构回购专项
贷款)。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提前达到最高限额(差额金额不
足以回购 100 股公司股份),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
满;
(2)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
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根据董事会授权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依法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
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于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
决策并予以实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若根据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1,500 万元和上限人民币 3,000 万元,
回 购 价 格 上 限 人 民 币 21.98 元 / 股 测 算 , 拟 回 购 股 份 数 量 为 682,439 股 至
锁定,预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后 本次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占比 占比 占比
(股) (股) (股)
有限售条件
股份
无限售条件
股份
总股本 189,702,126 100.00% 189,702,126 100.00% 189,702,126 100.00%
注:上述变动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数据为四舍五入测算结果,本次回购完成后的股
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
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1)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286,607.91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176,609.72 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算,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 3,000 万元,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05%、1.70%、2.52%,占比较小。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
完善丰富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
一起,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2)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情况,公
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
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丰富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
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3)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
条件,不会改变公司上市地位。
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
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
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
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
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无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
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增减持计划,公
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
的相关安排
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
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需经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保证本
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
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具体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
量等;
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调整股份回购的具体
实施方案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因素决定终止实施回购方案;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
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
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
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需根据相关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存在
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
销的风险,存在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计划的风险。
本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间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