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3 证券简称:赛托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8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2026年3月6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于2026年3月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亲自参会董事7人,其
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米奇先生主持,全体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 1,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
司已发行的 A 股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1.98 元/股(含),回购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回购数量及回购金
额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回购股份用于
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具体逐项表决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丰富
完善公司长期激励手段,并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经营
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进行股
份回购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1)回购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回购价格区间: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98元/股(含),该价
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
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回购期内实施现金分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1)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并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之后的三年内予以
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尚未使用的已回购
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
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
金总额为准。
(4)回购数量及占比: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预计本
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682,439 股至 1,364,877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597%至
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本次回购期内发生现金分
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
整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金融机构回购专项
贷款)。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
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提前达到最高限额(差额金额不足
以回购 100 股公司股份),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
案可自公司管理层根据董事会授权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依法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
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于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
策并予以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关安排
(1)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在股
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
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2)若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
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
具体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
量等;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并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3)如遇证券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调整股份回购的具体
实施方案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4)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不低于最低限额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实
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因素决定终止实施回购方案;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6)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
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需经三分之二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