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姚海波)
作为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履职,积极出席公司相关
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积极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
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姚海波,男,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马耳他大学
信息与技术专业硕士,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已取得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基金从业资格证书。曾任 IDG 资本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驻深
圳首席代表、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吉浦斯信息咨询(深
圳)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速腾聚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戴盟(深圳)机器人科
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若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获“ChinaVenture 投中榜”中
国最佳早期投资人 Top50,“中国证券报”股权投资金牛奖, “证券时报”金鹰
奖年度投资人等。现任昆仲(深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长江商
学院 MBA 项目导师、深圳市企企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灵明光子科技有
限公司董事、深圳昆仲元中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及经理、源升智能机器人(深
圳)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格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自 2023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
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
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202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姓名
事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姚海波 5 5 0 0 否
姓名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列席次数
姚海波 2 2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
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
公司尚未涉及需要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事项,故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会议。
本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
共参加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
项、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等内控制度、聘任审计部负责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以及审计部定期
工作计划及总结等事项。本人对审计委员会所审议事项均投同意票,无异议及弃
权情况。同时,本人与其他委员一起及时关注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有效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2025年度,
公司共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本人亲
自出席会议,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意见,审慎表决,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本人
关注相关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和效果,关注董事会意见的落实情况,并依法客观地
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本人在2025年度,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员职责,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履职情况,并积极参加公司2024年度审计沟通会,
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以及审计过程中的相关问
题进行沟通和交流,积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知识和判断,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
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参加监管部门及公司内部组织的各种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
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
能力。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求,在公司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内部
管理和控制情况,认真研究议案相关材料,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
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日常保持与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沟通,通过面谈、电话等形式,
主动获悉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并站在本人专业的角度提出了
意见和建议。此外持续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公司舆情,做好
独立董事监督、指导的职能。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
配合和支持,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本人
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
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
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
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
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
作的要求,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联系方式
本人电子邮箱:yao@kinzoncap.com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努力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姚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