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股份: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05 19:11:4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002783         股票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原由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2026年2月11
日、2026年3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
购 价 格 的 议 案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回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
资本金将减少40,200元,注册资本金由499,357,647元变更为499,317,447元(具体
以实际核准的注销股数为准)。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
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
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
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
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1)以信函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到达地邮戳时间为准,来函
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邮件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请
在电子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凯龙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