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9 证券简称:舜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楼会议室八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 6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合计为 85,433,7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61,204,758 股的 52.9970%。其
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合计为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合计为 203,7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合计为
股东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合计为 1,63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11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合
计为 203,7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4%。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5,417,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87,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915%;反对 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5181%;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45%。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王晓冬、黄丹丹
(三)结论性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以及本次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