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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3
月 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3 月 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限公司会议室
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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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5 人,代表股份 250,676,87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7.60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45,971,3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70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3 人,代表股
份 4,705,4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3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3 人,代表股份 4,705,47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3 人,代表股份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管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 名见证律师列席
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提案,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924,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97%;反
对 71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58%;弃权 36,3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52,6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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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854,5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20%;
反对 77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04%;弃权 4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883,173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15%。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864,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61%;反
对 68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27%;弃权 12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93,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6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波律师、沈高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
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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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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