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 明诚 公告编号:临 2026-005 号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阶段:二审上诉。
? 公司所处地位:被告一。
? 涉案的金额:二审涉案金额为 119,460,448.21 元(含暂计利息)及本案诉
讼费用。
? 对上市公司损益的影响:本案尚未开庭,暂无法判断对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 风险提示:公司将持续关注诉讼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案件情况
司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2号),原告北京福升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福升”)诉公司虚假陈述致其损失事项,要求公
司赔偿损失人民币244,337,353.31元(含暂计利息)及诉讼费用。
司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4号),公司收到湖
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鄂01民初478号、(2025)鄂01
民初479号、(2025)鄂01民初480号、(2025)鄂01民初481号、(2025)鄂01民初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北京福升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就上述(2025)
鄂01民初479号、(2025)鄂01民初481号两案上诉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其请求
如下:
(2025)
鄂01民初481号民事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北京福升一审的全部诉讼请求;或撤销原
判决、发回重审。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根据一审《民事判决书》[(2025)鄂01民初479号、(2025)鄂01民初481号],
二审涉案金额共计119,460,448.21元(含暂计利息)及本案诉讼费用。由于本诉讼
案件尚未开庭,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体影响将以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积极应诉,全力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进展,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