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5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披露在巨潮
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关
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5 年度融资额度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为广东省维
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业科技”)、珠海铧龙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铧龙家居”)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
请授信额度事项分别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于
近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等合同。
本次提供担保事宜属于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上述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合计为 1,575.68 万元。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广东省维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省维业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十字门大道9号10栋C区1-02
成立时间:2014年05月28日
法定代表人:胡旻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建筑用石加工;金属结构制造;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门窗制造加工;五金产品研发;图文设计制作;电子专
用材料研发;仪器仪表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
风机、风扇制造;节能管理服务;智能农业管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船舶租赁;
船舶拖带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国内船舶管理业务;船舶修理。(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万元,净资产为3,313.10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2,418.89万元,净利润为-1,954.96
万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维业科技的总资产为22,519.57万元,净
资产为1,929.93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4,360.32万元,净利润为-1,383.16
万元。
(二)珠海铧龙家居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珠海铧龙家居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南路 2993 号 8、9 栋 1-2 层
法定代表人:李熙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
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装饰材
料销售;建筑陶瓷制品加工制造;建筑物清洁服务;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
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
品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用石加工;承接总公
司工程建设业务;门窗制造加工;对外承包工程;机械设备租赁;五金产品批发;
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日用品销售;装卸搬运;石灰和石膏制造;工程和技术研
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研发;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
(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园林
绿化工程施工;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环境保护监测;金属结构销售。许可项目:
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筑劳务分包;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等。
的股权,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利润为 23.21 万元。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铧龙家居的总资产为 11,964.23 万元,
净资产为 435.25 万元;2025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4,046.58 万元,净利润为 38.23
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人:维业科技)
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
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
期间单独计算。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
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
双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
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
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乙方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
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
乙方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
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乙方实际支
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人:铧龙家居)
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
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
期间单独计算。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
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
双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
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
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乙方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
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
乙方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
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乙方实际支
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50 亿元(或等值其他币
种),截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的实际
担保余额为 108,370.33 万元(担保余额以相应担保合同下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债
务余额为准),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27.64%,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
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 元。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
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