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公告编号:2026-004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股) (%) 来源
北京证券交易
深圳市华汇通鼎投资合 员工持股
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台
益分派取得
北京证券交易
新余美高投资管理中 员工持股
心(有限合伙) 平台
益分派取得
注:深圳市华汇通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美高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员
工持股平台,系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持 减持 拟减持 拟减
股东名 数量占总 减持 减持
数量 价格 股份来 持
称 股本比例 方式 期间
(股) 区间 源 原因
(%)
自本公告 北京证
深圳市华 合伙企
披露之日 券交易
汇通鼎投 根据市 业部分
集中 起 30 个 所上市
资合伙企 893,400 1.0278% 场价格 合伙人
竞价 交易日后 前及权
业(有限 确定 的资金
的 3 个月 益分派
合伙) 需求
内 取得
北京证
自本公告 合伙企
新余美高 券交易
披露之日 根据市 业部分
投资管理 集中 所上市
中心(有 竞价 前及权
易日后的 确定 的资金
限合伙) 益分派
取得
注: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华侨、蔡秀莹持有上述持股平台部分份额,本次减持计划拟减持股份
中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蔡秀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有的股份,上述主体本次减持的
股份数量不超过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一) 单个主体拟在 3 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 1%
√是 □否
深圳市华汇通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在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深圳市华汇通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美高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承诺事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
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相关内容。
截止本公告日,深圳市华汇通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美高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情形。本
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
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
的减持承诺。
(二)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
其他交易安排。未来 12 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
其他涉及控制权变动的安排。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
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及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减持数
量、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股东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实
施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华汇通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计划告知函》
(二)《新余美高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减持计划告知函》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