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6-16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95,602,294 股
发行价格:5.23 元/股
? 预计上市时间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燃气”“公司”
或“发行人”)已于 2026 年 3 月 2 日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
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预计
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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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团”)董事会召开 2023 年第 3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水发燃
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的议案。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水发燃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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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议,审议通过了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的议案。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
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
,
认为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
信息披露要求。
意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53 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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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具了《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
到位情况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6)第 210C000048 号),确
认截至 2026 年 2 月 9 日,中泰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
收到水发集团缴付的认购资金,资金总额人民币 499,999,997.62
元。
保荐费用后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根据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出具的《水
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6)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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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资本公积 394,658,081.04 元。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6 年 3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
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
的发行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要求,并获公司董事会、股
东会及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募
集资金和发行费用、限售期、上市地点、定价及配售过程、缴款
及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同时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及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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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私募备案程
序。本次发行对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资金
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通过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
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除水发集团外)资金用于本次认购
的情形,也不存在接受发行人或其利益相关方(除水发集团外)
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
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按内部决策程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
和授权、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的过程合法合规,发行对象支付的认购价款符合本
次发行方案、《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缴款通知书》《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与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约定,本次发行结果公平、公
正,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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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为本次发行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本次发行涉及的《水发
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等法律
文书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其内容合法、有效。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股票发行的对象、认购的数量、认购股份的限售期情况
如下:
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股) 认购股份的限售期
水发集团 95,602,294 36 个月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
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水发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696874389D
注册资本 600,069.652081 万元
注册地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 33399 号
办公地址 济南市经十东路 33399 号水发集团大厦 1750 室
法定代表人 刘志国
成立日期 2009 年 11 月 8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从事水资源开发利用、供排水、灌区配套及节水改造、水库除
经营范围
险加固、河道治理、城市防洪、垃圾(固废污泥)处理处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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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工程以及水利相关的水土资源综合
开发利用等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工程施工、经营管理、设计
咨询、招标代理;物流管理;以自有资金对医养项目、水利发
电项目投资运营;旅游开发;农业种植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
新能源开发与利用;涉水产品及设备加工制作销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2025 年 12 月 29 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水发集团进行增
资,水发集团注册资本由 600,069.652081 万元增加至 607,069.652081 万元。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大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
下:
单位:股
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结情况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售条件股 股份
例(%) 数量
份数量 状态
无限售流通 A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111,768,935 24.35 0 质押 98,113,184
股
山东水发控 股集团
限售流通 A 股 75,526,333 16.45 75,526,333 无 0
有限公司
大连派思投 资有限 无限售流通 A
公司 股
水发燃气集 团有限 无限售流通 A
公司 股
无限售流通 A
Energas Ltd. 5,544,876 1.21 0 冻结 5,544,876
股
无限售流通 A
马骏伟 5,022,400 1.09 0 无 0
股
无限售流通 A
王九生 3,595,993 0.78 0 无 0
股
无限售流通 A
金益鸣 3,000,095 0.65 0 无 0
股
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
有限公司- 金元顺 无限售流通 A
安元启灵活 配置混 股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限售流通 A
李穗生 2,080,000 0.45 0 无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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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结情况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售条件股 股份
例(%) 数量
份数量 状态
合计 232,124,514 50.56 75,526,333 - 117,931,424
注 1: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水发集团控股子
公司,上述三者为一致行动人;
注 2: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谢冰与 Energas Ltd.的股东 Xie Jing 是兄妹,大连派思
投资有限公司与 Energas Ltd.为一致行动人;
注 3: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75,526,333 股限售股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解除限售。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截至 2026 年 3 月 2 日
(新增股份登记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条件股份数 股份状
例(%) 数量
量 态
无限售流通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A 股、限售 207,371,229 37.39 95,602,294 质押 98,113,184
流通 A 股
山东水发控 股集团有 无限售流通
限公司 A股
大连派思投 资有限公 无限售流通
司 A股
水发燃气集 团有限公 无限售流通
司 A股
无限售流通
Energas Ltd. 5,544,876 1.00 0 冻结 5,544,876
A股
无限售流通
沈张法 3,715,000 0.67 0 无 0
A股
无限售流通
王九生 2,946,193 0.53 0 无 0
A股
无限售流通
金益鸣 2,500,095 0.45 0 无 0
A股
无限售流通
任志伟 2,328,030 0.42 0 无 0
A股
无限售流通
李穗生 1,700,000 0.31 0 无 0
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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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条件股份数 股份状
例(%) 数量
量 态
合计 325,086,538 58.61 95,602,294 - 117,931,424
注 1:水发控股与燃气集团均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水发集团控股子公司,上述三者为一致行动人;
注 2: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谢冰与 Energas Ltd.的股东 Xie Jing 是兄妹,大连派思
投资有限公司与 Energas Ltd.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前后,水
发集团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增加 95,602,294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本次发行
股份类型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截至 2026 年 3 月 2 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75,526,333 16.45 95,602,294 95,602,294 17.24
无限售条件股份 383,544,591 83.55 0 459,070,924 82.76
合计 459,070,924 100.00 95,602,294 554,673,218 100.00
注: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75,526,333 股限售股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解除限售。
五、管理层分析与讨论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发生变化,水发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
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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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偿还有息负债,有助于缓解公司资金
压力,减少负债规模,资产负债结构更加合理,有效提升公司偿
债能力,优化财务结构,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偿
还有息负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不会发生重
大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
更,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公司将继续
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
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
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
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除本次发行外,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类型,也不
会新增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
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水发派思燃气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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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 7000 号汉峪金融商务中
心五区 3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
保荐代表人:迟元行、宁文昕
项目协办人:李宗霖
项目组成员:苏天萌、赵月、陈传美、张永生、姚威、张博
文(已调岗)、陈瀚林
电话:0531-68889236
传真:0531-68889001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
负责人:沈国权
经办律师:杨依见、王阳光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三)发行人会计师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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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负责人:李惠琦
签字会计师:李宜、文雅、姜韬、张宾磊(已退休)
电话:010-85665588
传真:010-85665120
(四)发行人验资机构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负责人:李惠琦
签字会计师:李宜、文雅
电话:010-85665588
传真:010-85665120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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