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3 月 04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03 月 04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3 月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3 月 04 日 9:15~
会议室。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210 人,代表股份
代表股份 1,349,6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17%。
股份总数的 26.8223%。
股份总数的 13.8923%。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
下: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733,8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17%;反对 4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1%;
弃权 2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84,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469%;反对 4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71%;弃权 2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59%。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2.01 交易方案概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725,0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65%;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
弃权 3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75,3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949%;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23%;弃权 3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28%。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2.02 交易主体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723,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56%;反对 4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1%;
弃权 3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73,8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838%;反对 4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71%;弃权 3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91%。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2.03 标的资产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723,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56%;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
弃权 3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73,8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838%;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23%;弃权 3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39%。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2.04 交易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723,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56%;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
弃权 3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73,8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838%;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23%;弃权 3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39%。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2.05 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723,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56%;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
弃权 3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73,8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838%;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23%;弃权 3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39%。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2.06 标的资产的对价支付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723,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56%;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
弃权 3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73,8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838%;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23%;弃权 3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39%。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2.07 过渡期间损益的处理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717,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21%;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
弃权 3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7,8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392%;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23%;弃权 3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85%。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2.08 标的资产的交割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717,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21%;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
弃权 3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7,8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392%;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23%;弃权 3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85%。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2.09 违约责任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723,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56%;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
弃权 3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73,8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838%;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23%;弃权 3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39%。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2.10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720,8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40%;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
弃权 3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71,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837%;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23%;弃权 3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4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722,8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52%;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
弃权 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73,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319%;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23%;弃权 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58%。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722,8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52%;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
弃权 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73,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319%;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23%;弃权 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58%。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重组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722,8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52%;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
弃权 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73,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319%;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23%;弃权 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58%。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722,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50%;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
弃权 3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72,8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097%;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23%;弃权 3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8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721,8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46%;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
弃权 3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72,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578%;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23%;弃权 3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99%。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723,8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58%;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
弃权 3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74,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060%;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23%;弃权 3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17%。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722,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50%;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
弃权 3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72,8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097%;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23%;弃权 3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8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723,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56%;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
弃权 3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73,8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838%;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23%;弃权 3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39%。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723,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56%;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
弃权 3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73,8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838%;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23%;弃权 3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39%。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723,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56%;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
弃权 3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73,8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838%;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23%;弃权 3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39%。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722,8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52%;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
弃权 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73,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319%;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23%;弃权 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58%。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722,8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52%;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
弃权 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73,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319%;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23%;弃权 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58%。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 7 号>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722,8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52%;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
弃权 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73,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319%;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23%;弃权 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58%。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722,8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52%;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
弃权 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73,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319%;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23%;弃权 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58%。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722,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50%;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
弃权 3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72,8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097%;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23%;弃权 3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8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722,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50%;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
弃权 3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72,8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097%;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23%;弃权 3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8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列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会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