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3 证券简称:乐普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0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3 月 2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3 月 1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现场出席或通
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中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
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
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
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在 2026 年 3 月 19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 37 号 7 号楼,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邮编:102200(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注意事项:登记后请拨打电话对所发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与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进行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0120734
传真:010-80120776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 37 号 7 号楼,证券部
邮编:102200
邮箱:zqb@lepumedical.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件三。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
《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
《网络投票指引》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二: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在北京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代表本人(或本单
位)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说明:在选票栏中“同意”、“反对”或“弃权”任何一栏内划“√”,不选或多选
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累积投票提案
补选邱亨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补选于是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结束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附件三: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
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
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
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注: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
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
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
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