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3 股票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6-003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对象东莞丰华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合并报
表范围内子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
公司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美盈森”)、苏州美盈森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美盈森”)、重庆市美盈森环保包装工程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美盈森”)、成都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成都美盈森”)、东莞市美芯龙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美芯
龙”)、安徽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美盈森”)、长沙美盈
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美盈森”)、美盈森(香港)国际控股有
限公司、佛山市美盈森绿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美盈森”)、贵州省
习水县美盈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习水美盈森”)、涟水美盈森智谷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涟水美盈森”)、福建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福建美盈森”)、东莞丰华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丰华”)、
东莞市美之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美之兰”)提供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286,000 万元的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额度期限为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在担保额度期限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不涉及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15 日、2025 年 5 月 9 日分别刊载于《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5)、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2)。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 日收到了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
银行”)深圳分行在深圳签署的《综合额度授信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
综字 20251201 第 001 号)与《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
额抵字 20251201 第 001 号)。公司综合考虑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将部分授信额
度转授信给下属子公司东莞美盈森、佛山美盈森、苏州美盈森、重庆美盈森、东
莞美芯龙、长沙美盈森、成都美盈森、安徽美盈森、习水美盈森、涟水美盈森、
福建美盈森、东莞丰华、东莞美之兰使用,并为上述转授信的敞口额度承担连带
保证责任与抵押担保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2 月 3 日刊载于《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6-001)。
安徽美盈森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于 2026 年 3 月 3 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
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 20251201 第 007 号)的签署程序,
获得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授予的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东莞丰华与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于 2026 年 3 月 3 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
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 20251201 第 013 号)的签署程序,获得了平安银行深
圳分行授予的人民币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东莞美之兰与平安银行深圳分
行于 2026 年 3 月 3 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
金五综字 20251201 第 014 号)的签署程序,获得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授予的人
民币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子公司授信额度均是由《综合授信额度合
同》(平银战金五综字 20251201 第 001 号)项下额度转授信而来。公司为上述子
公司提供的相关担保正式生效。
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及使用情况如下: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后 本次担保
股东大会 本次担保
担保 被担保 对被担保方 前剩余额 对被担保方 后剩余额
审批额度 金额
方 方 的担保余额 度 的担保余额 度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安徽美
公司 10,000 4,000 6,000 3,000 3,000 7,000
盈森
东莞丰
公司 7,000 0 7,000 1,000 1,000 6,000
华
东莞美
公司 3,000 900 2,100 1,000 1,900 1,100
之兰
注:根据安徽美盈森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安徽美盈森
原额度项下未结清业务纳入本次额度管理,原额度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 A20241227
第 006 号,原担保金额为 4,000 万元,因此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安徽美盈森的担保余额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9 月 6 日
法定代表人:陈利科
注册资本:27,946.940435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凤路以西元亨路以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科技中介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制造;文具用品批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
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公司。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28,860.38 26,410.31
负债总额(万元) 7,530.87 4,558.76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446.21 233.83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3,652.72 3,357.16
净资产(万元) 21,329.51 21,851.55
资产负债率 26.09% 17.26%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三季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9,860.62 8,291.08
利润总额(万元) -85.25 699.36
净利润(万元) -33.91 662.95
安徽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东莞丰华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 年 1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刘会丰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大洲大东路 627 号 8 号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
销售;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软木制品制造;软木制品销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机械设备租赁;专业设计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家居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
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
售;玩具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6,495.54 13,788.87
负债总额(万元) 5,638.73 12,878.60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0 0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3,937.72 345.76
净资产(万元) 856.81 910.27
资产负债率 86.81% 93.40%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三季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8,600.04 8,572.97
利润总额(万元) -187.57 -580.89
净利润(万元) -178.19 -526.53
东莞丰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东莞市美之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9 月 8 日
法定代表人:王治军
注册资本:61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大洲大东路 627 号 2 号楼 501 室
经营范围:轻型环保包装制品、重型环保包装制品、包装材料、包装机械的
技术开发及销售;环保纸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一体化包装方案的技术开
发;隐藏信息防伪技术开发,特种标签材质的精密模切,智能卡终端读写设备的
开发与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美之兰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1,271.18 1,684.52
负债总额(万元) 588.23 1,015.19
银行贷款总额(万
元)
流动负债总额(万
元)
净资产(万元) 682.96 669.33
资产负债率 46.27% 60.27%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4,429.61 2,342.09
利润总额(万元) 23.79 -15.10
净利润(万元) 21.63 -13.63
东莞美之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具体情况
《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 20251201 第 001 号)、
《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额抵字 20251201 第 001 号)、
《综合额度授信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 20251201 第 007 号)、《综
合额度授信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 20251201 第 013 号)、《综合
额度授信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 20251201 第 014 号)
敞口额度暨主债权本金最高
被转授信人
授信人(债权人) 保证人 额
(债务人)
(万元)
安徽美盈森智谷科
技有限公司 美盈森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东莞丰华智造科技 集团股
公司深圳分行 有限公司 份有限
东莞市美之兰环保 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
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和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年 1 月 26 日。
美之兰为 2026 年 3 月 3 日。)起直至该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包括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15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六、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 年 3 月 3 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
币 286,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63.65%。
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50,500 万元(含上述
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33.50%。公司
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
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号);《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额抵字 20251201 第 001
号);《综合额度授信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 20251201 第 007 号);
《综合额度授信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 20251201 第 013 号);《综
合额度授信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 20251201 第 014 号)。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