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6-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技术进出口”)持有的中技江苏清
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江苏”)100%股权,同时向
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出具的《关于同意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296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选定媒体上发布的《中成进出
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
意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注册的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6)。
一、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中技江苏 100%股权。根据溧阳市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于 2026 年 3 月 2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320481MA278RR304 的《营业执照》、工商变更登
记材料等,标的资产已过户至公司名下,标的资产交割过户
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目前已直接持有中技江苏 100%股权。
(二)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
付交易对价,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的相关登记手续,同时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上市的手续;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并就前述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并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
司章程修订等事项向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或备案手续;
行专项审计,各方将以该专项审计报告为依据确定相关损益,
并按照本次重组相关协议的约定予以处理;
协议、承诺等相关事项;
二、关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中介机构核查意
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认为:
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已经合法持有标的资产;
范性文件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约定,在本次交易各方依法、
依约履行的情形下,上述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
障碍,对本次交易实施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法律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认为:
以及中成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
批准或授权程序,已经取得的相关批准或授权均为合法有效,
本次交易依法可以实施;
的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诺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法律意见书所载后续事项的
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备查文件
(一)《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成进出口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成进出口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标的资产交割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三)标的资产过户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