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旺德府万象时代 T1 栋 20 楼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永清环保
证券代码: 300187
信息披露义务人: 成都金辉盛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
注册地:
中段 666 号 2 栋 26 层 2601 号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 5%)
签署日期:2026 年 3 月 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
下简称“《准则第 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 15 号》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环
保”)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永清环保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永清环保、上市公司、目标公
指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司
永清集团 指 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辉盛和 指 成都金辉盛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准则 15 号》 指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都金辉盛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有限合伙)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永
清环保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
为在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成都金辉盛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 666 号 2
注册地点/通讯地址
栋 26 层 2601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金惠红湖(深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0,100 万元
经营期限 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MAE4Y3UR1N
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经营范围 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其他国
长期居住 家或地
序号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地 区居留
权
执行事务
派代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
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处置
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
告》,信息披露义务人金辉盛和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456,2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
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信息
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处置和调整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
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永清环保 38,672,700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的 5.9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永清环保 32,281,200 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的 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总股本的 5.99%)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金辉盛和。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
告》。2026 年 2 月 26 日至 3 月 2 日,金辉盛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 6,391,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金辉盛和 38,672,700 5.99% 32,281,200 5.00%
合计 38,672,700 5.99% 32,281,200 5.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
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份 6,391,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其股票来源均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
的公司股票。
除上述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
月内,未发生其他增持/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重大事项和为避免
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都金辉盛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金惠红湖(深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委派代表:李朝军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旺德府万象时代 T1 栋 20 楼
联系人:蒲臻
电话:0731-88270066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长沙市芙蓉区旺德府万
上市公司名称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象时代 T1 栋 20 楼
股票简称 永清环保 股票代码 300187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成 都金 辉盛 和企 业管 理合 信息披露义务人 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
称 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 道中段 666 号 2 栋 26 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38,672,700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5.99%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32,281,200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股数:减少 6,391,500 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5.00%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减少 0.9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否 ?
否 拟 于 未 来 12 个 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明确的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
月内继续增持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本页无正文,为《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都金辉盛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金惠红湖(深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委派代表:李朝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