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源: 关于注销部分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03 1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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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6-011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减少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
通过了《关于司法执行追回公司股票及办理注销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
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收到的司法执行追回
的公司股票 7,219,814 股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4 日在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号:2026-007)。
   本次司法执行追回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 252,422,911 股变更为 245,203,097
股,同时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52,422,911 元变更为人民币 245,203,097 元。
   二、债权人通知
   本次司法执行追回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
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
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
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
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将依法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的注销,
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叉口西 100 米清水源研发中心。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以信函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电子
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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