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6-006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以自有资金及专项贷款增持公司股份
的结果公告
公司股东云南祥群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蓝
波先生 100%控股的云南祥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祥群”)计划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公司 A 股股份,增持总金额 5,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股票增持专项贷
款。具体增持计划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以自有资金及专项贷款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01)。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云南祥群通过自有资金及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44.041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8%,累计增持金额
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云南祥群持有公司股份由 1,381.8299 万股增至
计持有公司股份由 6,300.7569 万股增至 6,544.7982 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
例从 40.77%增加至 42.35%。
公司收到云南祥群《关于增持健之佳股份的增持结果告知函》,具体披露如
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 云南祥群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增持主体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__________
增持前持股数量 __1,381.8299_万股
增持前持股比例
_8.94__%
(占总股本)
本次增持前包括上述增持主体在内的一致行动人及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万 持股比
序号 股东名称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例(%)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
公司实际控制人蓝波先
深圳市畅思行实
业发展有限公司
司,公司的控股股东
云南祥群投资有 公司实际控制人蓝波先
限公司 生持股 100%的公司
昆明南之图创业 公司实际控制人蓝波先
限合伙) 及普通合伙人
昆明云健宏创业 公司实际控制人蓝波先
限合伙) 及普通合伙人
昆明春佳伟创业 公司实际控制人蓝波先
限合伙) 及普通合伙人
合计 6,300.7569 40.77 -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增持主体名称 云南祥群投资有限公司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 2026 年 1 月 1 日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 2026 年 1 月 1 日~2026 年 6 月 30 日
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 5,000 万元
增持计划拟增持数量 不适用
增持计划拟增持比例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
增持股份实施期间 2026 年 2 月 4 日~2026 年 3 月 3 日
增持股份结果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
对应方式及数量 增持公司 244.0413 万股 A 股股份
累计增持股份金额 4,999.92 万元
累计增持股份比例
(占总股本)
增持计划完成后
增 持 主 体 (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6,544.7982 万股
人)持股数量
增持计划完成后
增 持主体( 及其一致 行动 42.35%
人)持股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云南祥群通过自有资金及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44.041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8%,累计增持金额
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云南祥群持有公司股份由 1,381.8299 万股增至
计持有公司股份由 6,300.7569 万股增至 6,544.7982 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
例从 40.77%增加至 42.35%。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是 ?否
三、其他说明
(一)除本次增持外,云南祥群的一致行动人蓝心悦女士于 2025 年 7 月-10
月增持公司股票 1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具体事宜详见公司 2025 年 10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
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本次增持主体云南祥群及其一致行动人,近 12 个月合计增持公司股份为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就此已发表法律意见。
(二)本次股东增持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三)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
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