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 2026—001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和 2025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企业土地收回及房屋收储协议>
的议案》,公司与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海宁智慧
港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企业土地收回及房屋收
储协议》,由甲方对公司位于海宁经济开发区施带路 9 号厂区的土地使用权予以
收回,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建筑予以收储,各类补偿和奖励由丙方支付给公司。丙
方补偿公司各项费用总计 420,027,920.00 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详见公司临 2024-052 公告)。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因公司施带路 9 号厂区房屋拆除后土壤调查、修复及处置工作的进展存在不
可控因素,公司需延期完成交付验收,为明确相关权利义务,保障协议顺利履行,
近期经三方协商一致,现对于原签订的《企业土地收回及房屋收储协议》(以下
简称“原协议”),签订补充协议。
三、本次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海宁智慧港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丙方”)
(一)延期交付验收约定
分两期执行:
(1)第一期交付验收:乙方应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按照相关要求,完成
第一期土地的交付。
(2)第二期交付验收:乙方应于 2027 年 6 月 30 日前按照相关要求,完成第
二期土地的交付。
附当期完成的土壤调查完整版报告、土壤修复工程总结报告、第三方环保检测达
标文件(检测机构需具备相应资质)、修复后土地现状说明等全套验收资料,确
保资料真实、完整、合规。
关部门及专业人员开展验收工作;若验收资料不符合要求,甲方应在 3 个工作日
内一次性书面告知乙方需补充、修改的具体内容,乙方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资
料完善并重新提交。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间节点及质量标准,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每期土地均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环
保标准、土地收储要求。
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实,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并追究乙方相应责任。
方逾期未组织验收,乙方可书面催告,催告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仍未启动验收的,
视为当期土地验收合格。
配合,不得拒绝或阻挠。
议约定执行,客观公正出具验收意见;验收合格的,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出具《验
收合格通知书》;验收不合格的,应明确具体整改要求、整改期限及复查时间。
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三)其他约定
本补充协议约定与原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
容,仍按原协议执行。
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导致协议无
法履行或需变更的,双方应及时协商处理,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事件发生
后 15 日内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案涉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事项系对前述交易中土地收回交付验收具体执行方式的补充,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交易的整体损益不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
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