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ST 立方 公告编号:2026-029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听证申请
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年 2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6]1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根据《决定书》内容,认定公司
通过开展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通过开展融资性贸易虚增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通过开展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根据《决定
书》认定的事实,公司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
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 50.91%;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1 条第一项、第 10.5.2 条第六项、第七项规定的重大违
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司股票自 2026 年 2 月 24 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一、公司申请听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4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
的《事先告知书》(创业板函〔2026〕第 70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
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公司已在申请听证的期限内向深交所提交了听证申请,若公司参加了听证但
深交所最终仍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后续,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听证
程序细则》等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陈述和申辩材料。
二、公司股票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
罚决定书》(处罚字[2026]1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认定公司通过
开展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开展融资性贸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
本,开展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根据《决定书》认定的
事实,公司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1 年、
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 50.91%;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 10.5.1 条第一项规定的“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
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
形”、第 10.5.2 条第六项规定的“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
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
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第 10.5.2 条第
七项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连续
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 5 亿元以上,且超过该
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 50%”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
可能被终止上市。
三、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
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自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起,
公司股票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
称变更为“XX 退”。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
限为十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原则上不停牌,因特殊原因申请全
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但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应当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股转公司管理的退市
板块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四、其他事项
终止上市。
(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网站及报刊披露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