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航股份: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十三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02 19: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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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十三次专门会议
                 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第二十三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安排
注销募集专户,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实际
经营需要,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相关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十三
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乔 久 华             陈   华
    薛 文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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