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22 证券简称:纳科诺尔 公告编号:202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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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共 2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股数 62,056,64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有关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
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股数 62,056,64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变更募
集资金
用途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立媛、贺国萃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
议》
(二)《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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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