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8 证券简称:天亿马 公告编号:2026-009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场会议召开当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2)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现场会议召开当日
(二)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海滨路 55 号海逸投资大厦 4-5
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林明玲女士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81 人,代表股份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630%(总股本按剔除最新披露的
回购专户股份数计,下同)。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计 2 方,代表股份数 23,253,9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 的 35.4326% ;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共 计 79 人 , 代 表 股 份 数
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即 2026 年 2 月 25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8 人,董事长林明玲女士、董事刘
楚境先生、郭树荣先生和独立董事滕丽秋女士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副董事长马学沛先生、董事马翊珽先生和独立董事曹丽梅女士、石
洁芝女士通讯出席本次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会议。
公司聘请的广东泛尔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
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688,9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5.3318%;反对 1,14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002%;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5,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7.2736%;反对 1,14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1.6668%;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泛尔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郭锋、胡婕涵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增加、变更、否决提
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决议》;
(二)《广东泛尔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