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0 证券简称:经纬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 年 3 月 2 日(星期一)14:4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2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2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股,下同)。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7 人,代表股份 30,150,78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78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人,代表股份 127,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49%。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 人,
代表股份 127,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1%。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通
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127,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149%。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
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0,135,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83%;反对 1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4%;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839%;反对 1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378%;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0,135,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83%;反对 1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4%;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839%;反对 1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378%;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135,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83%;反对 1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4%;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839%;反对 1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378%;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匡彦军律师、栾容儿律师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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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