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7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02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3月02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02日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事会。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9 人,代表股份 99,695,63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7.0549%。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64,411,1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940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6 人,代表股份 35,284,4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1145%。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5 人,代表股份 18,491,66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7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5 人,代表股份 18,491,6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8730%。
场参与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
了以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654,2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450,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63%;反对 36,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5%;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曹平生、李运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
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日